一、牡丹文化的概念
文化是个相当广泛的概念,凡人类所创造的一切,都属于文化;所有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成果,都是文化的内容。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随着花卉与人们的生产、生活以及社会活动的关系日益密切,并不断被注入人们的思想感情,从而形成了与花卉密切相关的文化现象,以及以花卉为中心的文化体系,这就是花卉文化。牡丹文化应是中国花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牡丹文化也有自己的特点,简单地说,它是与牡丹密切相关的各种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的总和。
二、牡丹文化的构成
牡丹文化属于上层建筑,几乎涉及到所有文化领域。诸如学术文化、语言文化、民俗文化以及实物文化等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文化。当然学术文化又包含哲学、宗教、自然科学、人文科学、文学艺术等等,其中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又包含许多学科。其特点是有文字载体,有著作传世。语言文字是学术所运用的工具,是学术的根基。民俗文化即民间文化,表现民间传说、社会风俗等,不一定有文字载体。实物文化是历代流传下来的各种建筑、雕刻以及各种文物等。因此,凡记述牡丹内容的类书、史料、专著、文集、笔记,题咏牡丹的诗词文赋、故事传说、小说、演义、传奇、书法、绘画、戏曲、电影、电视、图案、画谱、歌曲,以及以牡丹为题材的园林,各种欣赏活动(如花会、花展、书展、画展)以及与此有关的经济文化活动等等,均属牡丹文化的范畴。按其内容,主要包括科学技术领域的牡丹文化与文学艺术领域的牡丹文化两大部分。
科学技术领域的牡丹文化是指运用各种现代科学认识牡丹的自然属性,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合理开发利用牡丹资源而形成的文化现象,如各种栽培技术、品种选育技术、盆景与盆栽技术、药材生产与应用、相关法律法规、各地利用习惯等,也包括各地在传统风土习俗中形成的对牡丹的各种认识和观念。
文学艺术领域的牡丹文化是指反映人对牡丹的情感、感性的具体作品,是诗歌、书画、音乐、雕刻、装饰图案、文学等艺术作品的总称,其中包括牡丹美学的内容。我国历代有关牡丹的诗词文赋、戏剧、小说、影视,书家书写的以牡丹为内容的书法作品,画家笔下的以牡丹为题材的山水花鸟画,宫廷与民间的建筑、家具雕饰,工艺雕刻以及牡丹专类园林的艺术构思与设计等等,均属艺术领域的牡丹文化。
当然,这种区分也是相对的,基于现代栽培技术基础上的大型花会、花展,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文化活动,就是科学技术、艺术与经济相结合的产物。
[引自《中国牡丹全书》第四编,总编著:篮保卿 李嘉珏 段全绪,主撰稿:王元明 李嘉珏]